签证类型
个人旅游签证
- 办理时长
- 收齐材料后14个工作日
- 入境次数
- 单次或多次(以领馆签发为准)
- 可停留天数
- 3个月(以领馆签发为准)
- 签证有效期
- 12个月(以领馆签发为准)
- 受理范围
- 1、常住地、工作地在广东、福建、湖南、云南、广西、贵州、海南、甘肃、江西、湖北、四川、重庆、陕西、宁夏、青海、新疆和西藏的中国大陆公民;
2、不接受18周岁以下者单独出行; 3、不接受拥有仍在有效期内的APEC卡的持有者预订; 4、请根据您出行的主要目的正确选择签证类型,如您主要目的为探亲,请申请探亲访友签证;如您主要目的为商务,请申请商务签证。请注意选择错误的签证类型会增加拒签风险; |